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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年 5 月 1 日,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开始正式实施。这部从 由于自身的浅薄和无知,一大批“恨狗人士”开始散布谣言:“《动物防疫法》终于实施了,养狗的人日子不好过了吧”、“《动物防疫法》规定了:遛狗必须栓绳,不栓绳的狗可以直接当成流浪狗处决”。 动保圈更是如临大敌,对《动物防疫法》充满抵触和抗拒:“新增加了对流浪犬猫的控制与处置,这会使各地政府捕杀流浪猫狗有一个正当的理由”、“携带犬只出户必须佩戴犬牌系犬绳,对养狗人过于严苛,容易导致执法过当”,等等。
这些都是对《动物防疫法》的误解! 首先,关于流浪犬猫,由于新《动物防疫法》里多了“控制和处置”,使得大家都认为这给相关政府部门扑杀流浪猫狗提供了法律依据。其实,这完全是歪曲的解读。《动物防疫法》里的扑杀对象必须是明确已患有传染病的动物,即必须是明确感染了狂犬病的流浪狗才可以扑杀,否则任何部门都无权进行扑杀。 其次,如果要开办动物屠宰厂,屠宰的动物必须是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上的,这就意味着《动物防疫法》正式实施后,不可能有合法屠宰狗的场所,市场上销售的狗肉都不可能是经过正规动物屠宰场所屠宰的。 最后,遛狗应当佩戴犬牌并系犬绳等措施各地方性法规早已作出了规定,《动物防疫法》只是重申了这个原则,并将该原则从地方性法规上升到国家法律,但该规定并非首创,并不稀奇。绝大部分的养犬人早就养成了遛狗牵绳的习惯了。 实际上,《动物防疫法》对于人类饲养、运输、屠宰及食用动物做出了比较好的规范,具有很大进步性。关于恶名昭彰的狗肉产业,《动物防疫法》从源头上进行了把关,在屠宰这一环节就卡死了,不允许在屠宰加工场所屠宰猫狗。 管仲曾说,“法者,天下之程式也,万事之仪表也”。世界爱犬联盟创始人玄陵先生早在 2004 年就明确指出“只有立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”,世界爱犬联盟成立之初,便将“明文立法、禁食狗肉”作为联盟的宗旨。玄陵先生一边资助泥足深陷的救助人士,一边谆谆劝导 “只有立法才能拯救千千万万的狗狗们”!玄陵先生高瞻远瞩,一早就高屋建瓴地看出解决当前国内的狗肉问题,只有通过明文立法这条道路才能从根本上获得成功。
法律是人类行为的规则,更是人类自我管理的一种方式。“法”是文明的沉淀物,而“法”的变化又决定着未来。在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中,法律功不可没!玄陵先生一再强调:禁食狗肉和所谓的食品安全,千万不可混为一谈,禁食狗肉是国家文明的象征!如何实现国家文明的提升,促进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,唯有“立法”。这是格局,也是方略!
除了在各国推动立法禁食狗肉,2019 年,世界爱犬联盟更是在世界范围内发起了《禁食犬猫国际公约》,公约已在美国、英国、日本掀起惊天巨浪。玄陵先生期望能通过全世界的“法”,让整个人类的文明站上更高的维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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